测评政策

教育部: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倾向没有根本扭转

  3月18日,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,介绍《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》有关情况。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在会上介绍,聚焦关键指标,明确考查要点着力整合面向义务教育的各类考核评价项目,减少多头评价,避免重复评价。


  吕玉刚介绍,《评价指南》包括文本和评价指标。从评价内容、评价方式、评价实施、结果运用、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,并明确了质量评价的指标体系,主要阐明了评什么、怎么评、谁来评等3个关键问题。


  他介绍,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包括县域、学校、学生三个层面。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围绕价值导向、组织领导、教学条件、教师队伍、均衡发展等5个方面重点评价,旨在促进地方党委政府加强对义务教育工作的领导,履行举办义务教育职责,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。


  “单纯以升学率和分数评价学校和学生的倾向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,亟需制定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,完善义务教育质量指导评价体系,指导各地各校提高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水平,促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。”吕玉刚说。


  他表示,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围绕办学方向、课程教学、教师发展、学校管理、学生发展等5个方面重点评价,旨在促进学校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要求,深入实施素质教育,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。


  学生发展质量评价围绕学生品德发展、学业发展、身心发展、审美素养、劳动与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重点评价,旨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培养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、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。三个层面各有12项关键指标及若干考查要点。


  吕玉刚指出,着力构建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,引导地方党委政府树立正确的政绩观,切实履行举办义务教育职责;引导学校提高办学水平,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;引导全社会理解支持义务教育,营造良好教育生态。


  他表示,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,涉及多元主体、多个维度、多个环节。《评价指南》从县域、学校、学生三个层面提出了指标体系。学生发展质量是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,学校办学质量是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,三者以学生发展为基础,各有侧重、彼此协调、相互衔接,构成了系统完善的评价体系。


  此外,吕玉刚还介绍,《评价指南》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,加强分类指导,完善评价方式,改进结果评价、强化过程评价、探索增值评价、健全综合评价,对评价程序提出了规范性要求;同时,给各地具体操作留出空间,确保有效实施。(封面新闻记者 粟裕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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